再議是不起訴處分的救濟管道,一般來說成功率大概3成上下 本件從地檢署函送到高檢署,短短2週就發回續查,創執業7年多以來最快發回紀錄 本件是協助撰狀,狀紙雖只有短短幾頁,但重點不是頁數多寡,而是內容有沒有料 一、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告訴人不向在場員警求警,進而認定告訴人並未遭恐嚇...
一、👉️案件類型及關鍵字👈️ (一)#刑事案件。 (二)#詐欺、#咖啡包、#保護管束、#少年 (三)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涉犯刑案,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都會先送少年法院調查,由少年法院依照案情審酌是否有送地檢署偵查的必要,故少年案件的重點通常會在於,努力爭取不付審理或保護管束,不...
被告與A女為男女朋友關係,後來兩人分手,經A女對被告提出妨害性自主等告訴,由胡律師協助,一審法院判決部分有罪、部分無罪,檢察官認有罪部分過輕、無罪部分無理由,均提起上訴,被告再次委任胡律師辯護,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並積極主張有利事證,獲高等法院認同,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一、👉️案件類型及關鍵字👈️ (一)#刑事案件。 (二)#詐欺、#人頭帳戶、#調解、#附條件緩起訴、#洗錢防制法。 (三)一般來說,人頭帳戶案件於偵查階段,不是起訴就是不起訴,很少會出現附條件緩起訴的例子,可能是因緩起訴的前提條件之一(和全部告訴人達成調解),於偵查階段很難達成的原...
一、檢察官起訴認定:被告明知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規定,向主管機關辦理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,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,竟未依該條例規定辦理上開事項,並基於違反上開條例及賭博之犯意,將電子遊戲機臺,擺放在oo區oo路,供不特定人把玩,而經營電子遊戲場業,以任由不特定人以硬幣10元投入上開電子遊戲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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